解了。
——以丢剑为理由能报警,以丢人为理由也能报警。
林浔也没有直接就拨110,而是回忆了一下自家曹警官的上班时间,好巧不巧, 今天恰是警官的夜班,现在估计还没有下班。
林浔拨通了曹警官的电话, 此时此刻, 任何虚假的寒暄都没有意义, 只有亲情才最能绑架通宵夜班的人。
他真诚地喊:“哥。”
“哟。”曹警官那边笑了:“是你啊,出什么事了吗?”
——反正曹警官也知道他们这群人不普通了, 林浔也就不再藏着掖着, 问:“哥,您还记得总是跟我一起那个小年轻吗?拿荧光棒那个。”
“记得, 穿得不像正经人那个。”
林浔:“他失踪了,被劫持了。”
“啊?”曹警官语气郑重起来:“被你们打交道的那些……怪物?”
“这个倒是没有。不是怪物,是另一拨人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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