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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墨朝地方军制,总兵辞去后,朝廷应及时派出担任总兵之人。
总兵一职,实乃一省中军队管理最高者,上听命于朝廷大都督府,下管理地方所设有的卫、所,也被称之为总指挥。
虽职权很大,但一般没有大都督府的文书,是不能擅自起兵。
因此,自开国以来,开国皇帝便执行了这项规定,没有大都督府的文书,任何地方队伍不得擅自起兵。
当有外敌入侵之时,敌方先动手可进行抵抗,若外人无敌意,不得杀之。
有了这项规定,因此许多地方官谨慎言行,也正因有此项规定,也频繁出现了许多许多事端。
如,本次湖广都指挥所苏总兵一事,未听从朝廷大都督府便独自命令指挥前去反抗,已经违法了朝廷律例。
按理当斩,可朝廷大都督府念在苏总兵年老、一番好意之下免了他的罪行,只是让他返回乡罢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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