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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一章我们说到,作为一个非常厉害的投资人,巴菲特遵循了第三条路:看准好的公司,集中投资,长期持有,也就是“集中投资法”。
我们之所以用“遵循”这个词,是因为“集中投资法”并非巴菲特首创。
“集中投资法”最开始是约翰·梅纳德·凯恩斯提出来的,商学院的小伙伴肯定都认识凯恩斯,他是著名的经济学家,被誉为“宏观经济学之父”,国内几乎所有商学院本科生都得学习他写的《就业、利息和货币通论》。
凯恩斯创立的“宏观经济学”、弗洛伊德所创的“精神分析法”和爱因斯坦发现的“相对论”一起并称为二十世纪人类知识界的三大革命。
华尔街的精英们其实一向很擅长学习经典,但当时居然没多少人愿意效仿凯恩斯搞集中投资并长期持有,巴菲特便是少数人中的一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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