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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的人越多,越喜欢小孩。——题记
我走在大街上的话,最希望能遇见认识的人。
那样我就不孤独了。
我一个人走啊走,只顾走路,刻意看过的风景都没有留下印象,走出去很远都觉得哪里都没去过。
我街上遇到过的人,我都几乎不认识,连乞丐我都不认识。
我一个人在城市里玩的话只需要一块钱,就是渴了的时候买瓶水。
赶路靠腿,或者骑公共自行车。
大街上看看人群,就像是看看川流了。
但是不认识的人在街上,于我,是变不成认识的的。
我有时候在路边上呆站,专门看路过的人。
看女人,也看男人。
看大人,也看小孩。
看衣服,也看皮肤。
我发现我看得人多了,越喜欢看小孩子。
越小的孩子我越喜欢。
越小的越懂事的女孩子我越喜欢。
我有时看他们的父母,替他们高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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