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!--go-->
得到卫红旗的同意后,林美娥便风风火火地出门找人联系去了。
他们家里管家的虽然是高秀菊,可一旦只要卫红旗做了决定,高秀菊就会去全力执行,不会再提出异议。
其实林美娥早就想养个狗了,一是她本人挺喜欢狗的,二来就像是刚刚说的,只要家里有条狗在,那黄皮子就不敢太过于放肆了。
这么一想,心里可就舒服得多了。
更别提狗的眼睛和耳朵。可比人类的要灵敏的多,先前王二狗夫妻俩时不时地就趴在墙头上盯着他们家,他们很少能有抓个正着的时候。
以后要是养了狗的话,他们家的动静,肯定瞒不过狗的耳朵,到时候敢再趴在墙头上盯着他们家,肯定会被他们家的狗给抓个正着!
说不定还能够直接把他们,从墙头上给吓下去呢!
“养狗?”
Loading...
未加载完,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关闭广告屏蔽】。
使用【Firefox浏览器】or【Chrome谷歌浏览器】打开并收藏!
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,可以切换电信、联通网络。
收藏网址:www.mybaowen.com
(>人<;)